(一)上转标准
1. 村卫生室上转至乡镇卫生院
(1)初次筛查疑诊为冠心病的患者。
(2)需要调整治疗方案或进行定期专科随访的患者。
2. 乡镇卫生院上转至市级医院
(1)首次发生心绞痛的患者。
(2)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(ACS)患者,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(UA)、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(NSTEMI)及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(STEMI)。
(3)无典型胸痛发作,但心电图ST-T段存在动态异常改变的患者。
(4)首次就诊发现的陈旧性心肌梗死患者。
(5)新近发生或病情恶化的心力衰竭患者。
(6)需要调整治疗方案或进行定期专科随访的患者。
(7)需进一步确诊或评估,需进行平板运动试验、放射性核素成像、超声心动图、冠状动脉CT血管成像、冠状动脉造影等检查的患者。
(8)有中医药治疗需求但乡镇卫生院无法提供相应服务,或中医药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。
3. 市级医院上转至医疗集团总院
(1)不具备冠心病急危重症诊断和救治能力的情况。
(2)不具备冠心病合并症评估和相应治疗能力的情况。
(3)经医师判断需要转诊至医疗集团总院的其他情况。
(二)下转标准
1. 市级医院下转至乡镇卫生院
(1)已明确冠心病诊断,并制定了长期治疗方案的患者。
(2)病情已得到稳定控制,渡过急性期,完成疗效评估并制定了长期治疗方案的患者。
(3)诊断明确,中医药治疗方案已确定且病情稳定的患者。
2. 乡镇卫生院下转至村卫生室
(1)已明确冠心病诊断,并制定了长期治疗方案的患者。
(2)冠心病急性加重经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。
